人员聘用及流程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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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设研究人员岗、管理人员岗和实验人员岗。

按照“以专为主、专兼结合”的原则建设研究人员队伍。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按照3:1配置。专职研究人员主要为校内研究人员,兼职研究人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。

专职研究人员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进驻中心从事课题研究,兼职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个月进驻中心从事课题研究。

科研开放基金研究项目实行招标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开放的原则面向全省招标。

中心办公室、资料室、实验室设置专职管理和实验人员。管理人员承担中心联络、会务、档案、接待、印章和资产管理等工作;实验人员承担中心设备维护、软件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,协助指导和开展有关测试。

中心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管理制度和纪律。对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